政府計劃本年內推出校園驗毒計劃,惟計劃細節受到多個界別的質疑,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昨日表示,會方原則上支持校園驗毒試驗計劃,但認為不應有警方參與,以免警方在追查毒品來源時,影響學生人身安全。律師會又認為,計劃必須獲得學生本人簽署同意書,列明誰人可知道驗毒結果,以及說明有關資料會保存多久。禁毒專員黃碧兒回應時強調,當局現時未有定案,會繼續聽取意見,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亦指出,當局整理好各界意見後會優化計劃。
記者岑珮綾報道
繼教育界、社福界及私隱專員公署外,法律界別再就是項計劃內容提出質疑。香港律師會數日前正式收到當局提出的計劃詳情,經多位會員仔細研究後,昨日特別召開記者會,闡述他們的憂慮。
會長王桂壎表示,會方原則上同意試驗計劃,以非立法形式推行,雖然當局強調不會起訴吸毒的學生,但律師會關注警方介入的問題,他補充:「警方可能會利用計劃追查毒品來源,那麼學生是否需要在調查過程中,甚至在法庭上做證人?」律師會亦擔心,若學生被要求作證,有可能會被提供毒品的人視為「告密者」,人身安全或受威脅。
絕不應與緝毒掛鈎
王桂壎說,「計劃的主要目標應該是防止校園濫毒,絕對不應與緝毒掛鈎。」他又認為,當局稱「藏毒及販毒等其他罪行則另作別論」,亦是嚴重的灰色地帶,可能會影響計劃成效。
此外,有關計劃涉及的私隱及權利問題,王桂壎認為計劃實行前,必須先徵求家長、監護人以及學生作出書面同意,確保他們同意驗毒及授權哪些人知道驗毒結果,否則可能在保障私隱及國際保護兒童公約方面,受到法律挑戰,「如果學生簽咗紙,但要驗時臨時拒絕,咁校方都有理由可以通知家長。」王桂壎認為,當局亦未指明誰人可取得有關資料,認為輔導人員及校長知道已足夠,「人數愈少愈好」。
保護私隱面臨挑戰
香港律師會表示,會將有關意見轉交禁毒專員黃碧兒,並要求計劃列明可以保存及查閱有關學生資料的人士、資料保留的期限以及銷毀的程序。黃碧兒昨午出席荃灣一所中學的禁毒研討會後初步回應,邀請警方參與設計校園驗毒計劃,是希望防止毒品在校園蔓延。
她強調,現時計劃仍未有定案,當局會繼續聽取意見。而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亦指出,當局聽到不少有關驗毒計劃的意見,整理好之後會優化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