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新聞




■被告郭鎮瑋昨於九龍城法院認罪,還柙後判。(資料 圖片)

4- 7- 2008

藝人淫照案 郭鎮瑋認罪
上載發佈裸照 本月底量刑

 24歲網民涉於本年初,把90多張疑似藝人裸照上載至 塞浦路斯伺服器後,以超連結轉貼於本港討論區,被控 三項發布淫褻物品罪,被告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7月 24日宣判,期間等候家庭背景報告。裁判官又指案件嚴 重,要充公被告的手提電腦,控辯雙方商討再定提訊日 期,被告要還柙候判。【記者陳超銓報道】

 被告為24歲男子郭鎮瑋,報稱任職文員,他被控在本 年1月29日在香港發佈淫褻物品,即一個電腦圖象,並 於同年2月6日,分別發佈兩個及90個電腦圖象,上述圖 像均為淫褻及不雅照片,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 罪。

檔案貼超連結任下載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已感到後悔,因為當時有 關照片成為城中熱話,又看見報章指有關相片是偽造, 被告好奇心驅使下在互聯網搜尋,並將搜尋到的相片上 載。又指被告當時不知道後果嚴重,以為在網中搜尋相 片及上載是簡單的事。

 案情透露,被告把90多張疑似藝人裸照,透過兩個壓 縮檔案格式,上載到位於塞浦路斯的伺服器。相片上載 後,被告把檔案的互聯網超連結,轉貼至本港討論區內 ,供所有閱覽的人任意下載。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獲討 論區網主協助下追查被告IP網址,到被告位於九龍灣住 址展開拘捕行動,並從其電腦檢獲逾百張淫褻照片。警 誡下.被告承認一時貪玩,將有關照片上載到討論區供 人觀賞。

本案暫有三男子被控

 藝人淫照案暫時有三名男子被控,其中被警方力指為 發佈源頭的電腦公司職員史可雋(23歲),早前否認三 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案件押後審訊。至於 因在網上轉貼一幅疑似藝人淫照而被柙上法庭的鍾亦天 (29歲),遭扣押15天後,律政司鑑於淫褻物品審裁處 評定有關照片為不雅而非淫褻,撤銷其控罪,當庭無條 件釋放,並取回訟費。但鍾及後遭廉署控告以虛假工作 證明書申請信用卡,被控18 項偽造帳目罪名,案件押後 開審。案件編號:KCCC356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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