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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藝人淫照案 郭鎮瑋認罪
上載發佈裸照 本月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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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網民涉於本年初,把90多張疑似藝人裸照上載至
塞浦路斯伺服器後,以超連結轉貼於本港討論區,被控
三項發布淫褻物品罪,被告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7月
24日宣判,期間等候家庭背景報告。裁判官又指案件嚴
重,要充公被告的手提電腦,控辯雙方商討再定提訊日
期,被告要還柙候判。【記者陳超銓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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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24歲男子郭鎮瑋,報稱任職文員,他被控在本
年1月29日在香港發佈淫褻物品,即一個電腦圖象,並
於同年2月6日,分別發佈兩個及90個電腦圖象,上述圖
像均為淫褻及不雅照片,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
罪。
檔案貼超連結任下載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已感到後悔,因為當時有
關照片成為城中熱話,又看見報章指有關相片是偽造,
被告好奇心驅使下在互聯網搜尋,並將搜尋到的相片上
載。又指被告當時不知道後果嚴重,以為在網中搜尋相
片及上載是簡單的事。
案情透露,被告把90多張疑似藝人裸照,透過兩個壓
縮檔案格式,上載到位於塞浦路斯的伺服器。相片上載
後,被告把檔案的互聯網超連結,轉貼至本港討論區內
,供所有閱覽的人任意下載。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獲討
論區網主協助下追查被告IP網址,到被告位於九龍灣住
址展開拘捕行動,並從其電腦檢獲逾百張淫褻照片。警
誡下.被告承認一時貪玩,將有關照片上載到討論區供
人觀賞。
本案暫有三男子被控
藝人淫照案暫時有三名男子被控,其中被警方力指為
發佈源頭的電腦公司職員史可雋(23歲),早前否認三
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案件押後審訊。至於
因在網上轉貼一幅疑似藝人淫照而被柙上法庭的鍾亦天
(29歲),遭扣押15天後,律政司鑑於淫褻物品審裁處
評定有關照片為不雅而非淫褻,撤銷其控罪,當庭無條
件釋放,並取回訟費。但鍾及後遭廉署控告以虛假工作
證明書申請信用卡,被控18 項偽造帳目罪名,案件押後
開審。案件編號:KCCC356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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