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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11-
2007
童軍領袖被控六項罪名
殺人車禍頂包案
【記者陳超銓報道】將軍澳彩明苑今年5月發生私家車撞死7歲男童慘劇,肇事當日自稱是司機的38歲童軍領袖任振強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控六項罪名,包括妨礙司法公正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以等候有關文件。被告准以1.5萬元保釋,期間每周要到警署報到,而且不能離開香港。
案情指,今年5月6日下午,一名7歲男童於將軍澳彩明苑踏單車時,被一輛七人車撞倒死亡,被告其後返回現場,並自稱是司機,但警方懷疑司機另有其人,事後拘捕被告及另外兩名同姓林、分別14及15歲的男童軍。案件編號:KTCC703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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