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新聞




■如落實停車熄匙,在小巴站候車的首兩部小巴可獲豁免。


■紀律部隊車輛如消防車,在執勤時不用停車熄匙。


■混凝土泵車必須保持引擎運作,政府建議可獲豁免。
03- 11- 2007

停車熄匙運輸業抗議
擬09年中實施

為令路邊空氣污濁的情況可改善,政府提出立法強制推行停車熄匙措施,建議於09年中實施,屆時除了上落客車輛、的士及小巴站頭的首兩部車,以及執勤的紀律部隊車等可獲豁免外,其餘車輛只要是停下來,都必須熄匙,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320元,該建議將諮詢公眾五個月。但建議惹來運輸業強烈反彈,認為車廂太焗會影響營運,批評是「趕客」方案,環保團體亦質疑對改善空氣質素效果不大。 記者黃燕儀、崔展僖、實習記者劉詠珊報道

 政府早於2000年在立法會提出停車熄匙的諮詢工作,但未有達成共識,經過多年的教育工作,亦未能取得成效,但近年市民對車輛空轉引擎的投訴不斷上升,由2003年的236宗,於數年間上升至去年的501宗。

違例罰款320元

 政府發表停車熄匙的諮詢文件中指出,除豁免車輛外,原則上在任何時段和地點,所有車輛停下來時,必須停車熄匙,違例者罰款320元。但為了減輕對營業車的衝擊,當局建議營業車在乘客上下車時、的士站或小巴站首兩部的車輛,以及輪候車向前駛動時,均毋須停車熄匙,方便他們經營。

 至於因交通擠塞等情況而停駛的車輛、因冷凍等輔助用途而需開動引擎的車輛、執勤中的紀律部隊和護衛押運車等,亦同樣獲得豁免。諮詢期由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為期五個月,立法會最快於明年進行討論,一旦通過,可於2009年中實施,在法例生效首三個月列作過渡期,讓業界適應新規定。

 不過,停車熄匙存在灰色地帶,或會引起爭拗;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指出,大原則是司機停車時,要令引擎停頓,減少污染物排放,他表示明白在不同處境有不同情況,稍後亦會諮詢區議會意見,再在某地區進行豁免,讓法例可以彈性處理。

 對於有業界建議在溫度低於攝氏22度才執行,邱騰華反駁指,「如果有太多豁免,就會有違盡力改善空氣質素的社會共識,令法例形同虛設,在執行上亦會有困難」。

 為配合實施新法例,文件建議日後除了警察、交通督導員有權執法之外,環境保護督察亦獲授權可執法,當局將增加人手應付。至於推行建議對財政的影響,政府認為要視乎諮詢結果後所訂出的涵蓋範圍。

擔心變相「趕客」

 對於政府的建議,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認為,對的士司機有嚴重影響,擔心停車熄匙後再開車,車廂更會翳熱,部分乘客會轉搭地鐵,變相「趕客」。他舉例,如果排在十多輛車之後的小巴,便需要重覆停車和開車十多次,十分「傷車」,建議將排在首七位的小巴和的士也納入豁免範圍。

 另方面,環保署署長王倩儀與多個環保團體會面,收集對停車熄匙諮詢的意見。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質疑,停車熄匙可解決市區的路面廢氣排放量等污染問題,但對改善整體空氣質素的作用不大,因為電廠及珠三角工廠製造的廢氣,才是本港空氣污染的真正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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