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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08- 2007

定期做好五年檢
電力裝置免危險

李太所居住的樓宇樓齡已接近十年,其大廈的公用電力裝置測試證明書有效期即將屆滿,近日大廈居民更收到機電工程署的信件,要求他們再為大廈的公用電力裝置進行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李太問:(1)是否必須為該裝置進行檢查及測試?(2)誰人負責安排有關工作?

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

(1)為確保大廈固定電力裝置的安全,《電力(線路)規例》規定,一般電力裝置(例如大廈的公用電力裝置),若其允許負載量超逾100安培,其擁有人必須安排註冊電業承辦商和工程人員為裝置每五年最少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機電工程署正積極向各大廈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宣傳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和測試的重要性,並提醒他們必須在現有證明書有效期屆滿前盡早為電力裝置安排定期檢查和測試。同時,亦應加強查核全港大廈的固定電力裝置,對沒有按時領取定期測試證明書的電力裝置擁有人發出通知,並向沒有依法進行定期檢查和測試的電力裝置擁有人提出檢控。若大廈電力裝置的五年測試有效期快將屆滿,便應立刻安排,否則可被檢控。

(2)大廈公用電力裝置的擁有人包括各單位的業主、租客、佔用人、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他們均有責任作出定期測試安排。為協助電力裝置擁有人安排法例規定的測試工作,機電工程署推出了一個有關固定電力裝置定期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的新網頁。這網頁為公眾及電業界人士提供相關的資料。請登入www.emsd.gov.hk,選擇「保障公眾安全」→「電力」 →「固定電力裝置定期測試」瀏覽該網頁。

若對安排電力裝置定期測試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政府熱線1823查詢。

*機電工程署與《成報》合辦此專欄,逢星期三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及自動電梯安全,以及節約能源信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及節能意識,如對以上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地址: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或香港筲箕灣阿公岩村道3號川匯集團大廈2樓《成報》副刊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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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力裝置定期測試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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